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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双十一”禁用“史上最低价”

  2014/11/7  [访问本页PC版]

    【 www.FsTaoci.Com 】“双十一”临近,各大电商网购促销大战已经打响,而国家工商总局也加强了年末对电商的监管。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10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网络市场促销行为行政指导约谈会,要求参会电商认真梳理以往促销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此次会谈召集了阿里巴巴、京东、唯品会、苏宁易购、1号店、亚马逊商城、聚美优品、携程、58同城、去哪儿网等10家电商。

      针对今年“双十一”促销活动,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要求网络经营者正视存在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并纠正网络商品交易中存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准入把关不严、对商品信息的审查处置不力、消费者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工商总局的总结,“双十一”是消费者受到侵权的“重灾区”,主要是一些假打折误导消费者,部分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存在“先提价、后打折”“先低价打折吸引消费者关注、后以无库存为由不予销售”“单方面变更甚至撤销促销活动”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此外,存在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不公平格式条款和不合理附加要求,一些网络经营者使用“全网价格最低”“史上最低价”“销量第一”“排名第一”等违反《广告法》规定的用语开展广告宣传。

      工商总局要求,电商要采取公开促销规则、如实标明价格、保障商品质量、完善技术和物流保障、制定投诉处理预案等具体措施,在促销活动中销售、附赠的商品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此外,确保“7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得到切实执行。成都商报记者 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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