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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今后只将非粘土墙体材料确定为新型墙材

  2007/11/9  [访问本页PC版]

    【 www.FsTaoci.Com 】新华网福州10月31日电(记者项开来)《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将于2007年11月1日实施,福建省今后只将非粘土墙体材料确定为新型墙体材料,空心粘土制品不再认定为新型墙体材料,并从资金、税收等方面扶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

    福建省提出,到2010年新型墙体材料在城区建筑应用比例达到75%以上,其中设区市城区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100%,县级市城区达到60%,城镇所在地达到35%。

    该办法明确,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企业依法享受减半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炉渣、粉煤灰等废渣的,免征增值税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做主要原料生产的,免征所得税5年。

    该办法还表示,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以城市为重点,逐步向农村推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逐步减少使用粘土制品。

    福建省人均耕地仅有0.48亩,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保护耕地资源尤其具有紧迫性。至今年9月底,福建省85个县(市区)中,有56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已经完成“禁实”目标,占总数的65.88%。新型墙体材料在城市建设中的应用比例由“九五”末期的48.75%提高到2006年底的65.97%。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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