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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发布 河北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2008/1/13  [访问本页PC版]

    【 www.FsTaoci.Com 】近日,《河北省建筑节能(2007-2010年)发展规划》正式公布,明确到2010年,我省将力争实现节能建筑比重达到25%,实现建筑节能18%以上、年节约300万吨标煤能力,同时明确了11个设区市需要完成的既有居住建筑热计量与节能改造面积。

    目前我省建筑节能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定不够系统缺乏财政、税收政策等有效的经济激励措施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不严格,部分县(市)疏于节能管理既有建筑能耗高、改造难度大,全省市、县城区尚有近90%的非节能民用建筑,约1.5亿平方米的政府办公与公共建筑能耗高,亟待加快改造等。

    规划提出,要对建筑节能强制性技术标准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市、县新建居住建筑全部执行节能65%标准、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标准。全省要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热计量与节能改造面积1300万平方米,其中唐山完成300万平方米,石家庄完成200万平方米,保定、邯郸各完成120万平方米,承德、秦皇岛、邢台各完成100万平方米,廊坊完成80万平方米,沧州、张家口、衡水各完成60万平方米。

    加快太阳能与建筑物一体化进程,建立并完善适合我省气候特征的太阳能光热、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规范和标准体系。到2010年,全省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要达到新建建筑面积35%以上。

    规划还要求大力推广应用建筑集成技术、新型建筑体系、墙体材料,限制实心粘土砖使用。到2010年以前,全省市、县主城区全部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有条件的市实现禁止使用粘土制品。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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