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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施行

  2008/1/1  [访问本页PC版]

    【 www.FsTaoci.Com 】从明年元月一日起,一部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马鞍山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施行,该办法的出台背景及意义何在?有哪些百姓关注的亮点及重要内容?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建委、建管处及市装饰办的有关人员。

      装饰装修业日益红火

      现如今,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市民生活水平提高,装饰装修业已走入“寻常百姓家”。加强装饰装修市场规范管理,提高人民居住水平显得尤为迫切重要。据了解,我市现有装饰装修企业57家,其中一级企业1家,二级企业11家,三级企业45家。外地到马鞍山注册的装饰企业37家,从业人员1.2万余人,2006年公共装饰项目总量8亿余元,家庭装饰总量6亿余元。但我市仍有一部分装饰企业无营业执照、无施工资质,这些“散兵游勇”式的装饰队伍影响了装饰装修市场的健康发展。

      据有关人员分析,目前我市装饰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资质等级高且规模较大的装饰企业少,产业集中度不高,本地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市场占有份额少。二是装饰企业发展不平衡,品牌意识和诚信意识亟待加强,部分装饰业主及装饰企业法律意识淡漠。三是存在质量通病,住宅装饰问题投诉集中。

      “暂行办法”五大亮点

      我市出台的“暂行办法”依据《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的实际制订完成的。共有6章44条,其主要内容有5大亮点:

      一是从明年一月起装饰装修要签合同。建设单位要依法进行装饰工程建设。“暂行办法”规定,造价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装修人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应签订装饰装修书面合同,并按规划部门批准或房屋产权证书标明的用途进行装修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装修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二是装修企业要自觉遵守“暂行办法”及装饰市场管理各项规定,依法从事装饰装修活动。装饰装修现场应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并对住宅装饰装修设立了11条禁止行为,加以规范。

      三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包括定期向社会公布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等级和信用情况,并及时处理装修人反映的问题。

      四是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规划、房地产、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市容管理等部门及各区政府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

      五是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企业(社区)的作用。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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