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体现诚信责任 好饰家“退货中心”首现上海家居卖场2008/3/22 [访问本页PC版]【 www.FsTaoci.Com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好饰家于3月15日专门设立“零售退货(定金)中心”,为消费者退换货提供方便快捷通道,这在本市建材超市业内尚属首例。 好饰家卖场零售退货(定金)中心负责人,好饰家售后服务部经理谢学军,在接受搜房记者采访时说:“好饰家首推的零售退换货服务制度共有有10项内容。”首先,凡在好饰家开具的发票和加盖好饰家统一收银章的销售清单、收银条,既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凭证,也是退换商品的最好依据。其次,商品发生退换货,如订单上有约定的则按约定办理,但销售方必须在订单开具时向消费者明示或书面确认。再次,处理、特价、削价商品不在退换货受理范围内。(但销售方必须在售前向消费者加以说明)。因退换商品而造成的运输费用、银行信用卡手续费均由责任方承担。非定制商品如尚未送货,也可予以退款如已送货但商品不损、不污、不影响第二次销售,自销售之日起30天内可以退货。 此外,退换货服务制度还对非定制商品、已支付订金的定制商品、在商品交易中,如发生因消费者取消订单而扣除定金的数额等牵涉到零售退换货有关方面的服务细则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中心”还对非定制商品的退换货细则、零售退货(定金)工作流程作了细化,并专门设计了“消费者退货登记处理单”,消费者只要在该“中心”服务人员的指导下,都能快捷地办理退换货手续。 业内专家认为,消费过程中,面对商家,消费者是弱势群体,处在一种弱势位置。“零售退货(定金)中心”的建立,是好饰品家继开通“网上”咨询投诉之后的又一举措,在协调消费者与商家消费矛盾,方便消费者投诉咨询方面将起到作用。既体现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落到实处,同时因有第三方监管使处于弱势的消费者与商家的许多矛盾得以有效缓解,真正体现了经营者诚信经营的社会责任。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
![]() |
相近最新资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