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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鹤山某陶瓷厂爆拖欠工资 事件见广州日报

  2008/5/17  [访问本页PC版]

    【 www.FsTaoci.Com 】近日,鹤山市沙坪镇某陶瓷厂多名员工投诉,该厂3月份的工资至今未发,全厂300多名工人只领到670元的部分工资。该厂向记者表示,按企业规例,他们可以押工人一个月工资,所以并没有拖欠工人工资。江门市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该厂的做法属于变相拖欠工人工资。

    工人:3月工资至今未发

    “我们都在工资表上签名了,但工厂没有给我们发工资。”近日,鹤山市沙坪镇某陶瓷厂多名员工反映,现在已经是5月份了,但厂里却还没有给他们发放3月份的工资,而仅仅按江门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了670元的基本工资。不少员工担心他们的工资遭恶意拖欠。

    工厂:押一个月工资是行规

    据陶瓷厂陈厂长介绍,工厂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上约定是每个月30日之前结算工资,之前也一直严格按照这个约定执行。但上个月因为陶瓷厂多笔销售款没有及时汇到公司的账户上,陶瓷厂的资金出现短期的紧张,也就没有能及时给工人发工资。但为了不影响员工的正常生活,工厂已经将基本工资的670元先行发放给了员工。

    “押一个月工资完全符合目前通行的企业规例,大部分企业都是这样操作的。”陶瓷厂行政科黎科长认为,工厂押员工一个月工资是当前大部分企业的规例,目的是减少员工的流动性。

    劳动部门:企业规例属违法

    但江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监察科有关负责人指出,所谓的企业规例是一种违法行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企业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企业协商解决工资支付问题,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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