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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樵国税实施业务排头兵制度 提升税收管理员能力

佛山日报-佛山在线  2008/6/14  [访问本页PC版]

    【 www.FsTaoci.Com 】西樵税务分局根据人力资源情况和工作实际,在税收管理员中实施“税收业务排头兵”制度,以通过其骨干带头作用,带动税收管理员提高业务能力。

    税收业务排头兵由业务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的管理员担当,负责政策性强的税收业务或临时的专项工作任务。每项业务的排头兵由1至2人担任。

    业务排头兵的职责有三个方面:

    一是组织业务学习。

    分局优先组织业务排头兵参加上级安排的业务学习、会议等,由其负责相应业务在税收管理员之间的传达、协调、培训及相关文书处理等工作。各业务排头兵要根据工作重点和平时搜集到的热点、难点业务问题拟定股内学习计划和研讨安排,报股长审阅通过后实施。或由股室负责人安排业务培训顺序,由业务排头兵自行组织材料、自选方式在股内工作例会上进行学习和讨论。

    二是指导税源管理。

    分局要求各业务排头兵在日常税源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对其他同事的辅助支持作用。今年,分局业务排头兵分别负责贯彻和落实区局制定的陶瓷行业评估分析办法完善分局的纺织行业税源监控模型创新染整行业和家具行业的税源监控办法,并全程指导全体管理员实施开展税源监控、评估,跟进监查工作进度。

    三是带头调研创新。

    业务排头兵要把握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确立业务调研课题,组织开展调研。日常工作中要带头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探索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的新的工作技巧和方法,并在同事中推广应用,促进分局税收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业务排头兵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增强业务骨干的责任感,发挥其先锋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分局税收管理员队伍整体能力的提高。同时,也有利于实现税收管理员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税源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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