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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卫浴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证券时报 2009/11/10 [访问本页PC版]【 www.FsTaoci.Com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1月9日上午9:30时在广州市番禺区禺山西路联邦工业城内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叶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74,303,9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79%。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普通决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174,303,971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174,303,971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包林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做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1月10日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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