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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砖店给泥水匠提成或者涉嫌不正当竞争

  2012/12/7  [访问本页PC版]

    【 www.FsTaoci.Com 】12月3日,有报道了《泥水匠拿2成回扣很普遍》一文,披露了舟山市有泥水匠在正常的工钱之外,想办法赚取额外的收入。瓷砖经销商,为了促成生意,向泥水匠奉上一笔“酬劳”。记者就此咨询了北京大成(舟山)律师事务所邵其律师。

    据邵其解释说,这里应区分三个概念。“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销售目的,暗中给对方回扣的行为。这种情况较多出现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过程中,对涉及到商业部分的行贿方不作刑事处理后,改由工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

    “回扣,则一般指暗中操作的给予经办人员的特殊款项,大部分属于行贿款项。”“三方明知的,给予介绍人的,则应归类于佣金,如直接给予购买一方的则应称为折扣。合理的佣金,是中介机构的合法收入,典型代表是房产中介机构。”

    很显然,建材商家给泥水匠一些“酬劳”,是暗中给予的,也不是给购买一方的,不能归为合理的佣金之列。邵其律师认为,“应该杜绝这种现象。”“回扣”,土壤深厚。《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舟山论坛”多名网友跟帖认为,确确实实有泥水匠拿回扣这种情况,属普遍现象。记者联系舟山市工商部门,答复是,对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由工商经检部门负责查处。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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