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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可办理失业金申领了!

  2014/12/10  [访问本页PC版]

    【 www.FsTaoci.Com 】珠江时报报道 李小姐为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户籍人员,一直在禅城区参加职工社保,现公司倒闭且其在11月份停了社保,拟申领失业金。现在通过“一按灵”市民服务平台的寻求帮助:

      问:领取失业金要什么条件?

      答: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③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问:按照规定,我是符合条件的,那怎么去申领呢?去哪里办理?

      答:失业人员在办结停保手续后,先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按规定办理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手续。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本次失业登记情况应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劳动者先要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再进行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个人终止就业备案登记,最终才能申领失业金。申领手续是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可是因为石湾镇街道已经实现了“一门式”服务,所以可以直接到惠景路17号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申请。

      问:我办完失业登记后要到哪里领取失业金?

      坐席回答:因为是“一门式”办理的原因,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在办理失业登记后就马上可以在同一个窗口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求职补贴手续。

      问:我成功申请后,社保局就会在每个月自动发失业金到我账号了?听说还要到人才市场求职?

      答:失业人员自办妥失业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的当月起,每月必须带《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失业待遇核发证、填写求职登记表到市劳动力中心市场或禅城区劳动力中心市场(江湾二路30号)求职,并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免费就业求职服务。当月到劳动力中心市场办理求职登记不足一次的,停发下月失业保险金。连续两个月求职均不足一次的,停止享受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

      另外,所有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都需要在每月的1日~1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失业待遇核发证、失业保险待遇签收登记表到所属社保分局(有一些户籍属于是在22个居委名单内的,可以于每月4日当日到居委会签到)签到,节假日不向后顺延,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如不签到2个月,则视为重新就业,停发失业待遇。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 刘宏波

      通讯员 谭书君

    (责任编辑:陈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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