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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推动旧厂房转型发展现代服务业

  2014/12/31  [访问本页PC版]

    【 www.FsTaoci.Com 】珠江时报讯(记者/罗艳梅)

    为鼓励和扶持本地优质企业就地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近日,《禅城区关于鼓励制造业企业原有旧厂房用地改造提升发展现代服务业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指导意见》的出台为本地上市制造业企业、制造业纳税大户将工业用地转为商服用地提供依据。

    《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改造的范围和对象主要是指本地上市制造业企业或制造业纳税大户,即在禅城区注册的境内外上市公司且上市公司主体及其所属集团公司在禅城区注册,或申请免储前3年纳税额平均超过2000万元/年的制造业企业纳税大户。

    这些企业将自有旧厂房用地改变主导功能为商服用地,同时满足5个条件,可以申请免纳入土地储备的产业认定。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解释,按相关法律法规,工业用地要转变为商服用地,必须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且由国土部门收回重新依法招拍挂出让,《指导意见》的出台就为转变土地用途提供依据。

    需满足的5个条件包括:

    一是用地主导功能改为商服后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列入区以上重点建设项目。二是同一权属人相邻地块总面积原则上达到30亩以上、土地功能已规划为非工业用地的土地。三是权属人为在禅城区注册的境内外上市公司主体的,需承诺旧厂房改造项目自动工建设当年起算的10年内,上市公司主体及控股上市公司的集团公司注册地址始终设在禅城区范围内。或者,权属人为申请免储前3年纳税额平均超过2000万元/年的制造业企业纳税大户的,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的当年起计的5年内,需承诺自身纳税额要保持环比年均5%的增长率以上不低于改造前税收。四是用地主导功能改为商服后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可以兼容居住用途,但居住用途面积所占比例不能超过40%。五是2013年前旧厂房生产线已经外迁或有计划外迁的。

    另外,征求意见稿指出,高新技术开发区、张槎主题产业园区、南庄经济开发区内的旧厂房不享受本政策,该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2年。

    公众可在2015年1月4日前,通过信函(寄至: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910室)、传真(0757—82340948)、电子邮件(stonies@163.com)、电话(0757—82340943)四种方式反映意见。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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