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议会下院一读通过《经济特区和产业园区法》
2018/11/9 [访问本页PC版] 【 www.FsTaoci.Com 】国际文传电讯社阿斯塔纳11月7日电,当天,哈议会下院一读通过《经济特区和产业园区法》草案。根据该草案,经济特区土地使用审批程序拟进行简化,并可能为经济特区管理企业提供预算拨款。
哈投资发展部部长卡瑟姆别克表示,按照当前法律规定,土地审批一般需要6-9个月,造成项目周期延长,投资商成本增加。为解决上述问题,草案简化了土地使用审批流程。目前,经济特区管理公司的经费主要来自入驻企业缴纳的服务费以及作为法定资本缴纳的资金,经费不足造成经济特区入驻企业数量较少。草案拟向管理公司拨付预算资金,激励其提高入驻率,改善自身财务状况。草案还要求管理公司制定经济特区发展战略和具体项目实施计划,并根据国家经济政治变化作出相应调整。此外,草案对产业园区及其管理公司作出规范,明确投资发展部作为产业园区的监管机构。将产业园区分为国家级园区、地方园区、小型园区和私营园区。
卡表示,该法律草案的通过可有效推动经济特区和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助力实现到2022年新增1万个就业岗位、启动150个新项目的目标。(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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