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公布可支付住房项目实施相关规定
2018/11/9 [访问本页PC版] 【 www.FsTaoci.Com 】近日,肯尼亚交通、基础设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公布可支付住房项目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一是设立全国住房集团和全国住房发展基金,任何雇佣1个或者更多员工的雇主需为自己和雇员在该基金注册账户,否则将被处以两年监禁或不超过两万肯先令的罚款。二是注册的雇员需每月9号前向基金账户缴纳全部月工资的百分之一点五,雇主也需缴纳与雇员所交同等数额,逾期将招致缴纳金额5%的罚款。三是雇员在获得可支付住房前需至少缴满5年,之后雇员可从基金获得利率为7%的按揭贷款用于购房。四是自谋职业者也可加入该基金,每月需缴纳200先令。五是缴满15年后,如雇员退休、伤残或者未能通过基金获得可支付住房,雇员有权可退出基金并在三个月内取出全部所缴纳费用。六是该基金将可支付住房份为三类:低成本住房,主要针对月收入在15000肯先令到49999肯先令之间的人群,按揭住房,主要针对月收入在50000到100000肯先令之间的人群,社会住房,主要针对月收入在14999肯先令以下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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