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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非特种陶瓷项目不予批准建设2021/5/19 [访问本页PC版]【 www.FsTaoci.Com 】近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不予批准佛山市高明区冠玛陶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通知》。通知表示,冠玛陶瓷建设项目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3071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不属于特种陶瓷制品制造项目。 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扩建……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等大气重污染项目”的规定,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另外,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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