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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年1月1日起,水泥企业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用电将加价中国建材信息总网 2023/12/18 [访问本页PC版]【 www.FsTaoci.Com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的《关于水泥焦化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将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通知,水泥企业未按照《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要求按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其全部网购电量实行用电加价政策:水泥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其中一项未达到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1元。两项未达到要求的用电加价0.02元。三项未达到要求的用电加价0.05元。完成全部改造的,用电不加价。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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