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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陶企侵权冠军商标代价惨重,佛山中院判罚1000万元2025/6/25 [访问本页PC版]【 www.FsTaoci.Com 】近日,海鸥冠军陶瓷公司一则侵权案引起行业关注。 经佛山中院查明,江西某陶瓷公司和某利公司使用的多个陶瓷产品商标与海鸥冠军陶瓷公司注册的“冠军”和“championship”等商标近似或相同,已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法院判决书显示,早在2020年,某利公司就已经开始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当年销售目标至少1亿元,按照销售目标完成80%,利润率10%推算,销售额远超1000万元。 同时,江西该某公司对外宣传的2条窑日产能超4.6万片,一年产值至少3.8亿元,其加盟商发货金额平均每月近30万,侵权获利也远超1000万元。 至此,佛山中院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江西该某陶企和某利公司赔偿海鸥冠军商标侵权案值1000万元,并且被告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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