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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等于变相回扣?

  2007/11/24  [访问本页PC版]

    这样看来,吃回扣,并不是件坏事。因为,不论是大事小事,只要能够给双方合作者带来一定的利益,那么就建立起合作的基础和条件,创造了把事情可能谈成的因素。不论是小的个体,还是大的公司,只要能够在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交流上,起到积极的交流作用,那么利益的回报,已经不是一种商业贿赂,而是人之常情的感谢。

    因为,我们需要通过各种形式来感谢那些对我们的合作有所帮助的人。回扣,可能就算是其中的一种吧。只要在吃回扣的过程中,你能够把公司与消费者的关系处理好,把公司需要做的事情做好,那么你拿的仅是一种感谢表现形式,而不是一种所谓的灰色收入。

    之所以消费者觉得拿商家提供的各种礼物是理所当然的,而不是一种吃回扣的行为,就是因为他知道这仅是商家和自己初步沟通的一种形式手段,而却非商家要有意贿赂自己。毕竟最终埋单的钱,还是从自己身上的一种变相支付。

    回扣,在某种程度上讲,是拉近了与合作对象的关系,同时也增加了彼此间合作的紧密度。不仅起到稳定客户的效果,而且有助于扭转与竞争对手的竞争格局。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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