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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惯例漫谈2007/12/7 [访问本页PC版]
2、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贸易术语惯例有三个体系(版本):
(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通则》,incoterms)是国际商会(icc)为统一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文件。《通则》的宗旨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因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或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这种不确定性。最早版本始于1936年,之后于1953年进行了修改,1967、1977、1980、1990和2000年又分别进行了修订,便有了现今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经过修改后的价格术语采用新的表达方式,把十三种价格术语分为e、f、c、d四组。第一组为e组(ex works),指卖方仅在自己的地点为买方备妥货物第二组f组(fca、fas和fob),指卖方需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第三组c组(cfr、cif、cpt和cip),指卖方须订立运输合同,但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装船和启运后发生意外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第四组d组(daf、des、deq、ddu和ddp),指卖方须承担把货物交至目的地国所需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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