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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客户”的财富法则

  2007/8/15  [访问本页PC版]

    我们公司当初在得到供货的时候,并不能及时地实现现金流向供货商方面的流动,因此,供货商是无法在“现金流”方面得益——就算有利润,也会因为利润的跚跚来迟而消耗贻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已经失去作为“客户”的必要条件:向供货商提供现金流。

    很多时候,市场就是这样,小的企业需要大的企业来扶持,甚至需要兄弟企业的关照,以至于同行的帮助。这些关系,早已经突破了“买家”便是“客户”的教条框框了。特别是那些“白手起家”而创业成功的人士们,他们的现金流从何而来?不正是在那些需要将现金流向外部时控制流动、当需要现金往内部流动时大开方便之门才做到的吗?现金流向的控制与选择,已经悄悄改变了谁是“客户”的判断条件。

    因此,我认为,现金流的流动方向与流动效率,决定着谁才是真正的“客户”。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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