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贸报验所需的单证介绍2007/9/6 [访问本页PC版](三)经发运地商检机构检验合格的商品,需在口岸申请换证的,必须交附发运地商检机构签发的“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简称“换证凭单”)正本。 (四)经生产经营部门检验的,应提交其检验结果单。 (五)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经返工整理后申请重新检验的,应交附原来的商检机构签发的不合格通知单和返工整理记录。 (六)申请重量/数量鉴定的,应交附重量明细单、装箱单等资料。 (七)申请积载鉴定、监视装载的,应提供配载图、配载计划等资料。 (八)申请出口商品包装使用鉴定的,应交附商检机构签发的包装性能检验合格单。 (九)申请委托检验时,报验人应填写“委托检验申请单”并提交检验样品、检验标准和方法。国外委托人在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时还应提供有关函电、资料。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
![]() |
相近最新资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