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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报验所需的单证介绍

  2007/9/6  [访问本页PC版]

    (三)经发运地商检机构检验合格的商品,需在口岸申请换证的,必须交附发运地商检机构签发的“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简称“换证凭单”)正本。

    (四)经生产经营部门检验的,应提交其检验结果单。

    (五)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经返工整理后申请重新检验的,应交附原来的商检机构签发的不合格通知单和返工整理记录。

    (六)申请重量/数量鉴定的,应交附重量明细单、装箱单等资料。

    (七)申请积载鉴定、监视装载的,应提供配载图、配载计划等资料。

    (八)申请出口商品包装使用鉴定的,应交附商检机构签发的包装性能检验合格单。

    (九)申请委托检验时,报验人应填写“委托检验申请单”并提交检验样品、检验标准和方法。国外委托人在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时还应提供有关函电、资料。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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