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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20年之涌现:增量崛起

  2015/2/26  [访问本页PC版]

    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外部是经济、技术、政策、法律、社会等宏观环境。

    (3) 电子商务服务业的显著作用

    电子商务服务业与传统经济融合并促进传统经济变革存在一个螺旋上升的发展路径,具体表现为:

    降低社会交易成本:社会交易成本降低是电子商务服务业带来的一项关键价值。除了传统意义上的信息成本、营销成本及渠道成本之外,电子商务服务业在信用成本、物流成本与交易时间成本的降低上也具有显著作用。

    促进社会分工协作:在电子商务服务业的促进下,电子商务应用渗透率不断提升,围绕电子商务服务的工作流程不断细化,新的商业形态不断呈现。

    引爆社会创新:电子商务服务使企业从商业流程中解放出来,专注于客户需求和产品创新。

    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在电子商务服务业的支撑下,无论是传统企业还是个人创业者都可以通过外包、采购、战略合作等方式,与供应链不同环节的合作伙伴建立起广泛而紧密的联系,有效整合人力、技术、生产与资本等社会资源,高效率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

    新治理:网规

    网络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会与规则、法规发生碰撞,有调整与适应,也有摩擦和互动。不仅如此,来自网络经济内部规则的演变也在悄悄发生,从交易到支付、从网商到平台、从信用到消费者保护、从量变到质变,形成了一套完全不同于政策法规体系的新的规则和行为准则,我们称之为“网规”。

    网规以“开放、透明、分享、责任”为特质,以调整网商、网货、交易平台及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为主要内容,不断衍生、成形、进化、升级,目前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与传统法律法规主要针对工业文明,以原子论、契约论为基础不同,网规是信息社会的基本规则,内生于网络企业,以比特和网络为基础,具有全球化、网络化、社区化、个性化、多中心等鲜明特点。传统规则根植于原子的物理世界,网规生发于比特的虚拟世界,原子与比特在特征、表现、运行、组织形式和价值实现等方面都有根本的差别。数据、信息、电子邮箱、店铺、虚拟财产中的权利形态都完全不同于知识产权中的专利、商标和版权。新商业文明作为信息文明的根基是信息的充分流通和最大程度的利用,消除信息不对称带来商业能力和商业地位不对称的消减,这种变化反映到网规层面,就是大量的草根网商希望得到制度的更多认可和保护。信息时代使多中心治理成为可能,交易平台和相关信息基础设施的提供者在治理中发挥重要的承上启下作用,开放、透明和分享使网商自我约束的愿望和力量大大增强,自治和柔性规则在网络世界成为可能,传统领域法律和规则的强制力在网规中被意思自治不同程度地取代。

    新文明:信息时代商业文明

    在网络化和全球化的促动下,一个新的商业世界正在崛起,在这里,从交易主体、交易品、交易规则、交易结构到交易媒介都焕然一新。与之相对应的,也是更深层的变化,一个新的商业文明正在快速地浮现、生长与展开,这是信息时代的商业文明。新商业文明带来新的生产力,实现从工业革命向信息革命升级的技术进步,新商业文明带来新的生产关系,形成以诚信、分享、责任为基本特征的制度体系。新商业文明复归直接以人为本、生态和谐的发展范式。

    新商业文明,特指以信息化生产力和信息化生产关系结合而成的互联网生产方式为标志的商业文明。新商业文明既有一般文明和商业文明的共同特征,也有自身新的特点,具体体现在新的基础设施、商业模式、组织、价值观和社会生活等方面。

    新基础设施: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互联网、云计算、智能终端成为新的信息基础设施,大数据发育为新型生产要素。

    新商业模式:信息时代的大规模定制,更多地体现了另一个经济学概念——“范围经济”,表现为多品种、小批量生产。

    新组织:组织结构从金字塔到向扁平化发展,信息流动从信息不对称向信息透明化、对称化发展。

    新价值观:新商业文明的价值基础是诚信、分享、平等和责任。

    新社会生活:经济系统与社会系统、生活世界相融合,“经济人”向“人”回归。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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