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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代购乱象:真假难辨维权难 “朋友”照样不靠谱

  2017/4/12  [访问本页PC版]

    据分析,微信代购目前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偷税漏税。代购者将商品从海外带入国内或者直接邮寄回国,逃避了缴纳进出口关税。二是维权难。消费者一般不知道代购者的真实姓名,很多代购店铺没有正规注册,只要经营者将消费者从好友名单中删除,就无法继续联系。三是真假难辨。卖家多以“代购商”自居,销售的却是高仿商品,以低廉的价格蒙骗消费者。

    此前“入坑”的刘丽在联系卖家无果后,也曾向当地工商部门咨询过如何维权。泉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至今,该局已经接到10多件类似的咨询件。这类借助微信个人账号从事销售和代购商品活动的主体与“微商”有着很大的区别,除了建议走司法途径来解决微信购物纠纷,目前还没有更好的方式来帮助消费者维权。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对象是经营主体。“微商”多为通过微信公众号和订阅号经营的商家,一般是有实体店铺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经微信平台开办方腾讯公司的认证后方可开办,属于经营主体。因此如果与“微商”产生交易纠纷,仍然适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而大部分在微信上从事代购的经营者都是使用个人注册的账号,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买卖行为也只能属于个人私下交易,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也不受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尽管有诸多律师曾对此支招,认为特定的主体如果不能算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还可以适用合同法,买卖合同关系同样受到法律保护,但实际情况却不容乐观。

    微信个人代购交易的门槛极低,建立朋友圈的好友也不一定是实名,加上缺乏完善的交易系统,因此在诉讼中,如果仅是通过微信聊天完成的交易,消费者很难提供充分的证据,许多消费者都像杨小姐一样,连对方姓名、地址、联系方式都不清楚,可以提供的信息极为有限,维权难度也相应增加。如果碰到直接删除好友或更换账号的卖家,消费者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方逃避责任。

    其实,早在去年4月,福建省消委会就表示,目前微信购物仍属于个人私下交易,不受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虽然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合同法走司法途径来解决微信购物纠纷,但投入的成本可能远远高于商品本身的价值,因此建议一般不要采用微信购物。

    面对维权难题

    可借“电商”监管经验

    随着微信私人代购的兴起,包括福建、辽宁在内的多地消协都已提示消费者,对于私人代购者的监管难度要大得多。由于“微商”本身即是一种新型的电商模式,问世时间较短,目前缺少职能部门监管,存在经营混乱、质量无保障、维权难等问题,因此针对微信个人账号从事的经营活动就更加难以监管。

    在这种情况下,那些利益受损投诉无门的消费者以及货真价实的商家都希望找到一个靠山,呼唤相应监管到位,来维护共同权益。

    具有借鉴意义的是近年来国家对“电商”的监管。“电商”领域的消费投诉近年来持续攀升,维权难也是消费者反映的普遍问题。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关于切实加强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在提高12315专用电话畅通率的基础上,将强化12315互联网及移动互联受理渠道建设,推进12315接入网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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