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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遭受电商平台围攻 但更重要的是二选一可能失效了

  2019/11/7  [访问本页PC版]

    【 www.FsTaoci.Com 】对中国电商史来说,2019年11月5日可能是个浓墨重彩的日子。

    昨日晚间,据澎湃新闻,此前备受关注的京东对天猫“二选一”诉讼出现新变化,拼多多、唯品会两大电商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请,请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诉讼。

    京东、拼多多、唯品会三家都是业界视为“腾讯系”的电商平台,阿里的最大对手腾讯是它们的重要股东。三家也都在不同程度上与阿里旗下的淘宝天猫存在市场竞争关系,多次指控天猫胁迫品牌商二选一。据澎湃梳理的相关诉讼材料,今年9月12日,京东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请,请求通知唯品会、拼多多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9月26日,唯品会及拼多多又在同一日向北京高院递交申请,请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诉讼。

    在这个案子的过程中,“腾三家”之间展现出前所未有的配合默契度。很明显,它们希望借此一役在司法判例上对电商平台二选一进行遏制。

    二选一是正义的吗?

    就在当天上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浙江杭州召开“规范网络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召集20多家平台企业参会,指出近期网络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阿里、京东、拼多多、唯品会均为列席企业。在这个座谈会上,监管者将平台之间竞争的二选一视为首要问题,并指出互联网领域 “二选一”“独家交易”行为是《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同时也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也有法律人士指出,“二选一”违不违法、违反了什么法哪一条,不应由行政监管者来判定,这是属于司法范畴的职责。

    实际上,《电子商务法》是去年发布、今年1月1日刚刚实施的,其本身还没得到足够司法实践的检验,也就没有足够多的判例来界定不同情况下的“二选一”如何违反法律。在此之前,相关诉讼只能以《反垄断法h》《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法律依据,而这在司法实践中就需要面临非常复杂的相关市场界定、市场份额测定、滥用市场支配行为的认定等情况,困难重重。

    但无论怎样,天猫或者说巨头阿里,现在面临的司法和舆论环境,已经是山雨欲来。

    依然是同一天,知名家电品牌格兰仕发布声明称,其已于10月28日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天猫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相关事宜提起诉讼,并于2019年11月4日得到受理。格兰仕在声明中渲染了悲壮的氛围,“匹马立高台,单枪挑乌云”。

    格兰仕早在今年618期间就激烈地公开指控天猫实行二选一。格兰仕称,在与拼多多达成战略合作后,天猫就利用各种手段干扰格兰仕的天猫旗舰店、授权店正常销售,但沟通并未得到天猫的积极回应。当时,格兰仕为了反对平台霸权,就曾号召业界“加入正义的一方”,而自己“不畏义死,不荣幸生”。

    不过,当时格兰仕自称的“义行”并没有得到足够多的品牌和其它电商平台公开支持。而现在,格兰仕在双十一大促之前再次“以身试险”。

    而作为数次被视为“恶龙”的天猫一方,针对今年受到的二选一指控只有过一次偏官方性质的表态。10月14日,阿里巴巴集团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在社交媒体发文称:二选一是一个伪命题,本来就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平台的资源投入需要商家对等。但二选一已成某些企业常常用来竞争的手段,不愿意再被动的配合某些企业的无底线无休止的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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