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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重点 新城发展实施规划

  2007/11/10  [访问本页PC版]

    建设重点。强化中芯国际、奔驰汽车、京东方等优势企业带动作用,启动路东新区开发和河西区配套建设,建设产业发展新区;以京津城际轨道交通建设为契机,加强对外交通通道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外辐射发展能力;搞好各功能区及开发区周边重点地区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及住宅配套,提升新城综合服务功能。

    五、实施保障

    新城建设事关首都战略发展全局,必须注重从规划、政策、资金和机制上加强统筹协调,保障新城开发建设健康有序地进行。

    规划保障。坚持规划先行,高水准编制完成新城建设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和相关专项规划,明确功能分区和开发次序,为新城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政策保障。实施产业发展区域差异化政策,引导合理分工。健全土地市场管理,完善土地开发政策。妥善安置失地农民,有效保护农民权益。完善人口发展政策,引导中心区人口转移和本地人口城市化。完善资源环境政策,促进资源集约利用。

    资金保障。加强政府投入,着重搞好跨区域的重大骨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导向作用,引导中心城区优质社会服务资源转移。创新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机制保障。坚持全市统筹考虑,充分调动市、区(县)两个积极性,建立强有力的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规划制订、政策安排、项目实施等关键环节的决策管理。积极推进法制建设,探索行政区划合理调整,为新城健康有序开发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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