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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政策调整 陶瓷产品入限制类目录2007/8/20 [访问本页PC版]当前,东西部加工贸易发展不平衡。据统计,2006年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出口额仅占全国的2.6%。东部沿海地区受土地、能源、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升影响,部分加工贸易产业特别是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开始寻求转移而中西部地区受产业配套、运输成本、物流效率、营商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尚未具备承接转移的条件,也难形成东中西地区之间有效的传递和转移机制。 然而,中西部地区具有生产要素成本相对较低的比较优势,在某些生产制造领域积累了一定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当地企业和政府也有极大的积极性。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采取措施,支持中西部地区建设承接东部地区加工贸易转移的集中区域,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 重在商品和区域结构调整,不是要取消加工贸易,而是为了更好地发展此次限制类商品政策调整重在商品结构和区域结构调整,并在过渡期等方面做了妥善安排,即在2007年8月23日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持齐全的材料向海关申请备案的加工贸易业务,仍按原规定管理。 调整政策不是要取消加工贸易,而恰恰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加工贸易。总体上看,有利于促使企业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发展,实现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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