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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家装公司涨幅超过10% 8%管理费巧合还是联合

  2008/1/11  [访问本页PC版]

    “新法的颁布之后,企业可能为劳动力的付出要增加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感到了利润空间的缩小,因而适度调整竞争策略,是完全可能的。”集美家居集团总裁赵建国说:“在这个时候,有些企业提出价格涨百分之多少,似乎有点危言耸听之举。集体涨价是政府所反对的,方便面集体涨价得到社会的一致批评,那就是行业里的一些人联合起来的措施,是不恰当的。”

    ———反对涨价者认为:高成本纯属危言耸听

    业内认为,今年春季将是涨价道路的十字路口

    对于2008年初的这次家装行业涨价现象,主管部门仍未明确定性为联合或非联合,各种新闻报道中更倾向于使用“集体涨价”这样一个中性的表达,法律上的说法很明确,如属于联合涨价,那么相关公司就有可能受到工商甚至行政的处罚,反之则是合法的。

    然而直到目前,虽然8%的装修费用上浮已经成为现实,但是关于京城多家主流装饰公司“集体涨价”一事是否合法合规的争论仍然在进行中,论战中的正反双方——装饰公司与消费者仍然各持己见。作为涨价主体的12家装饰公司始终用包括《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内的各种因素论证成本上升这一现实并证明涨价行为的必然性。

    同时涨价被疑垄断

    在网络上质疑声音集中于这样的现象,12家占据北京正规装饰公司绝对主体份额的主流装饰公司,在竞争近乎残酷的如今竟然能够有如此一致的动作,纷纷与2007年最后一周公布了今年的涨价计划,而今以同样8%的比例加收管理费而实现涨价。这种现象让人很容易联想起2007年的方便面涨价事件。

    “这种问题近乎幼稚,我认为根本没有解释的必要。”阔达装饰董事长曹安闽对于这样的疑问显示出了不解之辩的态度。“新法对于每一家装饰公司都是平等的,所带来的成本上升幅度和时间都是一致的,所以各公司涨价的时间和幅度当然相差无几。”他认为,大牌装饰公司在争夺被“游击队”瓜分殆尽的有限市场中,是互相竞争的关系,根本不存在所谓联合的可能性。

    管理费出现多种说法

    关于管理费还有另外一种说法:加收“管理费”并非新增项目,而是报价方式的改变。由于北京和外地的家装报价体系不同,“整体报价”的北京报价模式是将管理费、人工费、材料费综合在一起的报价,而外地特别是南方公司普遍采用的“公装报价模式”,即按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等分开计算。这种模式是将管理费单独列支的,所以涨价企业认为并不是北京家装公司现在要加收管理费,这并非是“联合预谋”,而是“大势所趋”,而新《劳动合同法》成了这种趋势的一个有效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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