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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元欠薪暴露工程承包潜规则

  2008/1/25  [访问本页PC版]

      奇怪的是,中铁18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虽然是该标段的中标人,但记者在工地上却不断听到“这个标段是黄老板的工程”的说法,而在一份顶冬坑隧道进口工程的劳务施工合同上,作为甲方代表签字的正是工人们所说的“黄老板”在某路段路基承建变更协议中,黄某又以“证明人”的身份签了字。

      业主单位泉州泉三高速公路责任有限公司在承包合同中特别强调,该工程严禁转包或非法分包,对于分包情况必须获得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许可方可进行。对于“黄姓私人老板承揽qa6标段”的说法,泉州泉三高速有限公司工程处负责人表示不知情。

      陈继忠则表示,公司与黄某是“合作联营”,“我们资金紧张,黄老板有资金实力,大家利益共享,我们的收益就是造价的3%”。记者采访发现,在保证3%的收益后,这一工程就从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转移到黄某手中,并继续向下分包。

      分包环节的利润有多大?一份2006年4月签订的路基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给出了答案。这一总预算价为5192.3万元的工程由几个部分构成,其中路基部分,中标价在预算价的基础上下浮了26.1%,路面部分下浮15.8%,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下浮22.4%,绿化及环境保护下浮17.6%。最终这一工程以3898.1万元的价格分包出去,差价达到1294万元,比预算价减少了24.9%。

      一位小包工头说:“每转手一次,都有下浮的点数,层层扒皮,像我们最终带着农民工在工地上干活的,赚不了几个辛苦钱。”

      记者了解到,在这条8公里多的工地上,目前共有10余家施工队,而在两年中,各类包工头进进出出十分频繁。遭拖欠而叫苦不迭的章朝金所承包的工程就是从别人手中接来的,到记者采访时,他又被要求停工换他人来做。

      “每个人都抱着赚一点的希望进来,原来承包的人总要有点利润才会脱手,不断有人进来,也不断有人脱手出去,承包价格就越来越低。要干你就必须有钱垫,当你没有资金时就可能被迫出局。”一位包工头说。

      黄某也自称是受害者,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投入很少,甚至该公司项目部人员的工资和管理费用等也由他出资承担。“我已经投资了2000万元,至今没有收回一分钱。”

      “潜规则”不破欠薪痼疾难除

      闽江工程局的一位评标专家表示,虽然国家对承揽工程有一套严格的招投标制度,但“潜规则”的盛行使资质的“门槛”作用无法发挥,形成了“大企业出牌子,私人老板出钱,农民工干活”的不正常现象。更为严重的是,以往多存在于下游的小段工程分包、“甩卖”,开始向上游蔓延,一些造价上亿元的大工程在招标之前,已经成为私人资本和有资质大企业“合作联营”旗号下的囊中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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