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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四个“首次”意义深远2008/1/2 [访问本页PC版]2007年9月10日,建设部向各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印发《绿色施工导则》,这是建设部首次印发专门指向建筑施工阶段的节能导则。 《绿色施工导则》专门用以指导建筑工程的绿色施工,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绿色建筑首次拥有权威评价标识 2007年11月15日,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并开始受理申请。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监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制定管理办法,审定通过评审的项目。审定的项目由建设部公布,并颁发证书和标志。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填补了我国绿色建筑评价的空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颁布后,开发商、业主可以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经过评估认证,对于确实达到绿色建筑等级者,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将颁发证书和标志对于达不到绿色建筑等级者,将不得冠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经过官方认可,对业主来说,具有极强的公信力。有了这个统一的绿色标识后,消费者就不会再被滥用节能牌的开发商“忽悠”了。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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