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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陶企是否能留下 三大方案十大指标来评价

  2008/5/8  [访问本页PC版]

    【 www.FsTaoci.Com 】全市10月底前完成对陶企进行全面评价,实施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佛山陶瓷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才能继续留下来做强做大?记者昨天从市政府出台的《佛山市陶瓷产业结构调整评价指导方案》获悉,佛山今后将以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10个方面的要求对现有陶瓷企业开展全面评价,不搞“一刀切”,通过对佛山陶瓷产业结构状况进行系统分析、深入评价和实行分类指导,陶瓷企业进行一次验收,合格的允许其继续经营,符合条件的就扶优扶强。

    十大指标评价是否“合格”

    去年以来,市政府提出“扶持壮大一批,改造提升一批,转移淘汰一批”的陶瓷产业调整工作思路,使佛山陶瓷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但是随着陶瓷产业调整的不断深化,企业期盼政府出台一个更加具体的总体标准。

    随着节能减排环保压力的不断增大,根据国家、省有关节能减排等工作的要求以及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陶瓷产业调整提升工作的通知》(佛府办[2007]234号)有关工作部署,为更好地指导我市陶瓷企业的调整提升工作,结合我市实际,以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劳动保障等10个方面的要求列为对我市陶瓷企业开展评价。

    “评价内容是根据国家、省的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和佛山实际来制定。”市经贸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方案编制过程中不但征求了各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专家的意见,而且反复听取了协会及陶瓷企业意见,是着眼于佛山陶瓷与城市的协调发展。如清洁生产方面,目前佛山有6家省级陶瓷清洁生产企业,这虽是一个硬指标,但也不是可望不可及的目标,陶瓷企业通过一定的努力是可以达标的。

    评价10月底前完成

    据方案透露,对企业开展检查评价由各区具有相关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实施,各区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在2008年10月底前按照评价内容完成对辖区内的陶瓷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评价。

    对第一次检查评价未达到要求的陶瓷生产企业,在经过限期整改、提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各区政府陶瓷产业调整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各区政府须在2009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复检工作。

    各区政府须在每次检查评价后将各项验收情况报市陶瓷产业调整提升联席会议办公室。

    实施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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