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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陶瓷产品“投保”是让品牌增值?

  2008/7/14  [访问本页PC版]

    同行认为

    “投保”作秀成份大,实用意义少

    陶瓷企业给产品投保,消费者在选购自己需要的产品时是否真的能够“保险”吗?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走访企业了解到,有超过50%以上的陶业人士认为,陶瓷企业给产品投保是没有必要的,质量好的产品并非仅仅体现于其是否被投保。

    受访者谢经理认为,陶瓷产品本身的物理性质稳定,不容易出现重大问题,而其是否投保纯粹是企业夸大口号其所好的一种表现,是一种变相作秀。相比之下,更多的消费者在选购拥有“投保”和不拥有“投保”承诺的两类产品时,反而更多会是侧重于选择自己认为质量好、合适的产品。

    不过,也有企业经营者认为,到了终端市场,其实企业给产品“投保”的资金,往往是一分一毫地算到消费者个人头上去,加重了消费者负担,也最终使得企业产品在市场中失去了价格竞争。他们建议,如果把“投保”的资金全部都用于企业产品整体质量的开发中去,这样会相得益彰。另外,如果消费者真的在使用产品后出现了问题,到了保险公司,往往是藉口多多,理由多多不想理赔是人尽皆知的事实。保险东家只是没有说出口而已。这样,反过来,企业也就兑现不了当初对消费市场许下的承诺。这时,消费者反而对该企业印象大打折扣,日后再购买的时候就失去信心了。

    而宏宇陶瓷霍总表示,如果站着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首先会清楚自己要购买的陶瓷产品究竟在哪些方面上给予了“投保”,例如在防滑方面、防震方面、防辐射等方面上是否有“保险”,同时还考虑其“保险范围”是否体现以人为本、注重人性关怀等。

    承保方认为

    转移风险不等于什么都赔

    据中国平安保险公司c经理介绍,其实保险公司给企业产品承保,也并非轻易地就会把“保险”卖给企业。保险公司给企业承保,是要通过一系列前提条件允许的。例如,企业自身的“硬件”要“过硬”,资金、实力等多方面必须通过保险公司的“验收”企业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要强,经保险公司所保产品须经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等一系列标准认证等。

    不过,保险的种类比较多,企业在给产品购买保险的时候,通常是有“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质量保险”。而在欧美国家的产品保险市场上,被保险人一般同时承担产品责任保险和质量保险,以此达到控制风险和避免纠纷的目的。这两种保险虽然有着风险性质不同、处理原则不同、自然承担者与受损方的情况不同、承担责任的方式与标准不同、诉讼的管辖权不同、保险的内容性质不同等区别,但是要是相互弥补的话,就大大保障了消费者在购买企业产品时的风险缺位,从而也为企业设计了一套风险管理方案。不过,由于目前大部分陶瓷企业对风险管理还不足够重视,因此投保率不高。相比之下淋浴房、蒸汽房等在使用过程中需要用电的产品,投保率的企业就相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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