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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起对出口收结汇实行联网核查管理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实施

  2008/7/14  [访问本页PC版]

    把握好时间节点

    市外经贸局昨天提醒企业把握好时间节点,加强与主管部门联系,争取把损失降至最低。

    丁海滨表示,该《办法》比较专业,外贸企业要立即对其进行解读并结合企业情况进行应对。外贸企业首先要认真把握其中的时间节点,特别是在7月14日前抓紧对已有合同及外汇债权债务进行梳理,尽快做好出口以及预收货款的收结汇工作。同时尽快与金融部门衔接,结合企业资金情况,做好出口押汇等贸易融资项下的出口收结汇。由于该《办法》对于大型成套设备、船舶等特殊行业作出了特殊规定,相关行业企业应尽早与外汇管理局对接。企业在办理业务时要特别注意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与向外汇局提供的出口预收货款数据的一致性。

    另外,7月14日至8月4日是该《办法》的试运行期,这段时间里企业应及时将遇到的问题向外贸主管部门、海关以及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反映,以便职能部门向上级反馈。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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