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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企业与经销商的博弈 二者博弈谁之过呢

陶瓷信息报  2008/8/25  [访问本页PC版]

    面对竞品、企业与经销商能否同仇敌忾

    俗话说:只能共患难,不能共富贵。经过市场的一阵打拼之后,产品进入了发展阶段,外界又不断有新产品的介入,难免会心神摇动。作一个比喻:企业与经销商之间就是一个夫妻关系,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有“一年痛”、“七年之痒”,这也很正常,企业内部管理和研发能力的脆弱性,注定了在市场竞品介入时的懦弱,企业承受不了这种压力而偏离产品的功效和宣传维护。此外,经销商长期做一个产品,熟悉这个产品的操作套路之后,投入的激情自然会淡化。这时候,有新的产品(竞品)出现,竞品的出现对于市场的细分,在包装和价位、对经销商的相关政策上让人耳目一新,竞品厂家“绣球、媚眼”不断的抛,这时候经销商难免会“红杏出墙”。俗话说,夫妻重“情”,商人重“利”,双方都应该要冷静的分析一下,竞品究竟是不是“纸老虎”,自身的产品有没有局限性,本身的网络实力有没有这个能力,尤其是厂家要评估产品研发和功效的后续发展能力。

    产品树立了品牌,对企业与经销商是好事还是坏事

    产品做起来了,企业的腰板儿自然就硬了许多,虽说是你经销商做了不少的工作和努力,但关健还是我的产品过硬,消费者信赖。有你的网络我的产品卖得好,没有你的网络我的产品照样也不错。现实中有不少企业是这样,孩子养大了,还是要跟着亲生父亲走,企业一下子收回了产品的代理权,经销商欲哭无泪。我认为:这是一个认识观念的问题,经销商选择这个产品时眼睛不应只看着这个产品的利润,应该选择一个对自己有利的产品,并且要对产品进行论证,是长线产品还是短线经营,是“忽悠”型还是“功效型”,对现有网络的提升有没有帮助,做大了网络该如何承载,做不起来如何在网络内合理消化。另外,关于运作后期,产品品牌力方面,经销商与企业之间一定要通过合同约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销商要永远明白“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面”。同样,企业在产品的品质上更不能投机取巧,以次充好。否则,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掉得大了。 (古人)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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