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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质检总局停止2008年度的“中国名牌”评选活动

  2008/9/9  [访问本页PC版]

    【 www.FsTaoci.Com 】国家质检总局评“名牌”再遭两律师质疑,律师建议质检总局停止2008年度的“中国名牌”评选活动,今后不再直接或间接搞任何名牌评选活动

    继反垄断审查之后,国家质检总局再次遭遇信任危机。8月25日,北京律师张显峰和周泽联合致函国家质检总局,建议质检总局停止目前还在进行的2008年度的名牌评选活动,今后不再直接或间接搞任何名牌评选活动,撤销尚在“有效期”内的各种“中国名牌”、“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相应称号,并废止《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以及撤销“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两律师同时致函国家工商总局,表示质检总局该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对此,国家质检总局未予正面回应。三定方案:不再选名牌

    8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新的“三定”方案规定,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进一步减少直接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

    针对质检总局“三定”方案对其职能的调整,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分析说,质检总局对于名牌评选活动的职能调整,遵循了政府权力与市场和社会剥离的思路。汪玉凯说,政策不应围绕产品质量本身做文章,容易滋生腐败,这方面职能政府不应介入。律师:“评选”有损公信力

    根据公布的资料显示,质检总局2001年开始直接举办?“中国名牌产品”评选,每年举办一次。质检总局还于2005年推出了?“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评选。这期间,围绕政府评选名牌的争议和质疑一直没有平息。

    张显峰律师在2005年曾就名牌评选活动事宜致函国家质检总局,包括公安部和工商总局。他认为,质检总局只是表示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但如果“间接”参与,可能涉及违法程度更高的活动。

    两律师在律师函里表示,质检总局的名牌评选活动给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带来极大隐患此活动无法律依据,系违法行为进行名牌评选事宜的“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秘书处设在质检总局质量监督司,是分享国家机关权威。

    质检总局新闻办昨天对本报记者表示“不了解”今年的名牌评选活动。记者询问“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秘书处是否设在该局,总局新闻办称“应该不是”。个别省份仍在“评选”

    但是,中国名牌网的信息显示,目前质检系统仍在参与中国名牌评选。

    昨天,记者拨通了质检总局网站上公布的,河北和江苏两省申报2008年中国名牌的企业主要数据省级公示联系人的电话,对方均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该项工作由地方质检局操作,是由国家质检总局传达到地方。河北省公示联系人表示,河北省质检局先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申报2008年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再由质检总局来评选。”并且公示通知明确该项工作是“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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