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斯米克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2014/11/14 [访问本页PC版]【 www.FsTaoci.Com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丰城市支行申请8,000万元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期限肆年,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慈雄先生在上述额度内负责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本次单笔担保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8,683万元),因此,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慈雄 住所:江西省丰城市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陶瓷产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为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该公司100%股权。财务数据:截止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94,756,356.66元,负债为273,130,691.42元,股东权益521,625,665.24元,资产负债率34.37%,2009年1-12月营业收入 194,099,897.49元,净利润53,341,763.8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与贷款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比较小。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利益。被担保方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担保风险较小。我们同意上述担保。 |
相近最新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