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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疑卷入五龙山项目漩涡 合作开发模式再受挫华夏时报 2012/12/20 [访问本页PC版]“这中间涉及到的问题很多,对于小房企而言,拿到一个项目再卖掉,获得收益后,类似的风险可以转移。于地方政府的官员而言,拉动投资或因此获得私利也是顺水推舟的事情。”他透露,以往有不少地方的小房企因资金受限去找大房企合作开发,这些小房企不仅摆脱了资金危机,还能获得不错的收益,因此,吸引了部分小房企效仿,拿项目是为了等待大房企来收购。 此外,房企尝试通过合作开发打通陌生区域的市场,难免会遭到当地政府联合房企“欺生”。本报记者了解到,万科曾在珠海与当地的一家房企联合开发,因种种不利因素,万科最后撤出该项目,两者的合作开发以失败告终。 风险与收益 万科总裁郁亮曾向本报记者指出,除了快速周转策略外,万科将会加大合作开发的力度。 “目前万科有更多更广泛的合作,央企、民营、个人、国内外、大小公司都有,股权1/2可以,1/3、1/4都可以。”郁亮曾提出,只要合规,对方出钱、出地都可以,双方持股比例也都可以灵活处理。 事实上,在万科目前超千亿的销售规模中,超过六成项目为合作开发项目。 万科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广泛的合作开发模式带来双面影响,在权衡之下,相较风险,这种模式所带来的收益为首要考虑。 在成都的五龙山项目中,万科称,“公司此次收购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参与土地一级整理,增加在二级市场招拍挂获取土地的机会。如在招拍挂中不能中标,也可以获得土地一级整理的相应收益。” 记者从万科公司了解到,在万科以往的合作开发案例中,与实力相对较弱的土地方合作时,项目公司与万科的全资子公司等同,万科控制着项目的开发、经营和管理的权力。即使与相对强势的合作者联合开发,万科也能依仗其势力壮大,这也是万科合作开发的惯有思路。 曾在万科某地方分公司任职的人士向记者分析,万科分公司首先考虑的合作对象是土地方,这不仅能帮助万科获得优质土地资源,也可以降低万科的资金投入。在万科的策略中,包括具备充足的土地资源和关系网的房企、与政府或代表政府拥有土地处置权的公司,以及上市公司或有国有背景的公司均为优先考虑的合作对象。 他强调,虽然万科对土地合作方的选择有自己的原则,但在一些地区,为了拓展开发规模,在有限的资金投入下,能否获得优质资源仍须优先考虑。 “从目前的行业发展环境来看,不只一线城市,二三线城市的优质项目竞争也十分激烈,并非到哪里都显得很强势的万科,不仅要在规模上实现拓展,还要在地方落地生根,这种合作开发模式必须继续坚持。”他补充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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