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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低碳试点五省八市绩效不明显 第2批暂未获批

  2013/1/28  [访问本页PC版]

    【 www.FsTaoci.Com 】国家发改委于2012年4月组织申报第二批低碳试点省区和城市,并在同年12月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算上2010年第一批低碳试点城市,目前中国低碳试点省市总数已经达到42个,呈遍地开花之势。

      据记者从多个试点省、市了解到,目前第二批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还未正式批复,其中诸多关键点如减排指标、资金、考核标准等细节均悬而未决。

    虽然前一批试点城市中大多依然沉寂,但一批新的城市再次加入争低碳“先进”的队伍。

      第一批试点绩效不明显

      低碳试点开始于两年前。

      2010年8月,国家发改委将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八市列为低碳试点省市。

      试点省市地处国家东、中、西部不同区域,发展水平不同,代表性较强。清华大学气候政策研究中心撰写的《中国低碳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0年上述5省8市的gdp总量占全国的34.4%,能源消费总量占全国的33.8%。

      如今两年已过,清华大学气候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齐晔对本报记者评价过去两年第一批试点的发展情况时称:“努力方面我们看到的比较多,绩效方面体现出来的还比较少。”

    也就是说,试点城市在具体减排量、相应产业结构改变以及经济发展方式的改变方面,效果并不明显。

      原因何在?

      齐晔说,一方面是试点实施的时间只有两年,还是比较短。另一方面是这两年一些地方开始面临保持经济增长的压力,使得地方政府在低碳发展规划的具体实施上,和最初的设定出现了差距。

      以此为鉴,第二批试点就有了诸多经验和教训。

      首先是目标设置方面。这里的目标,主要是指碳排放和能源利用率。

      2011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十二五”期间将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作为约束性指标。

      在第一批低碳试点的5省8市中,除南昌、重庆、陕西和湖北外,其余省市的碳排放指标均高于国家指标。

      但在齐晔看来,第一批试点提出的目标比较高,也仅仅是相对偏高而已,是否真正反映出了这些城市减排的潜力,就很难说了。“第一批试点在目标设置上,我们认为还是有空间的。”齐晔说。

    第二方面,国家发改委应当给予地方政府自上而下的指导,而这正是目前所欠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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