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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央视上榜品牌”字样的宣传广告系虚假宣传! 黑龙江公布2014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东北网  2015/3/16  [访问本页PC版]

    案例八:消费者投诉双鸭山市国贸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电冰箱瑕疵调解案

    2014年5月5日,双鸭山市工商局接到消费者王先生投诉,在双鸭山市国贸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电冰箱噪音很大,要求退货。

    双鸭山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到王先生家现场调查所投诉电冰箱质量问题,发现王先生4月份所购电冰箱确系双鸭山市国贸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噪音很大,存在瑕疵争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调解过程中,双鸭山市国贸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放弃举证,给予消费者王先生退货。

    案例九:俄罗斯消费者与绥芬河市迎泽市场圣斯克家具厅购物纠纷调解案

    2014年11月11日,俄罗斯消费者Василий(瓦西里)先生来到绥芬河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寻求帮助。

    瓦西里称,其于2014年5月在绥芬河市迎泽市场圣斯克家具厅购买一套酒柜和两把椅子,共消费4,800元人民币,圣斯克家具厅承诺30日将货物发至瓦西里先生的俄罗斯居住地。瓦西里先生回国后,没有如期收到货物。绥芬河市迎泽市场圣斯克家具厅称,已将货物发出,因货站原因丢失。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绥芬河市迎泽市场圣斯克家具厅兑现承诺,30日内将货物发至瓦西里先生俄罗斯住所。

    案例十:消费者与香坊区御清池洗浴中心纠纷调解案

    2014年3月19日,消费者王女士在香坊区御清池洗浴中心洗浴过程中突然摔倒,造成右桡骨远端尺骨茎突骨折。2014年3月28日,消费者王女士投诉到香坊区消协。

    经查,王女士洗浴中在忘记关闭洗浴喷头情况下更换拖鞋,由于地面湿滑单脚站立时不稳造成摔伤导致尺骨茎突骨折,消费者应承担一部分责任,而经营者在管理中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相关警示标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经调解,御清池洗浴中心退还洗浴费18元,产生732元医疗费用双方分担,王女士承担382元,余下350元由御清池洗浴中心承担。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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