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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再发文治污!陶瓷业等停产力度加大唐山市政府 2017/10/24 [访问本页PC版]二、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1、10月24日0时至10月27日24时,全市钢铁、焦化、电力、水泥、化工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10月28日0时后,上述行业用车企业按错峰运输50%减排措施执行。 2、10月24日18时至10月27日24时,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输运服务的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3、10月24日至10月27日,每日7时至20时,市中心区和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城区,实行非营运小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通行。 三、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10月25日0时至10月27日24时,除市二环线、“气代煤、电代煤”、铁路、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外,其他各类建筑工地一律停止土石方作业,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10月28日0时后,各类建筑工地继续执行唐政办字[2017]217号文件规定的停工措施。 四、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 10月24日0时至10月27日24时,市中心区范围内露天流动餐饮商贩全部停止营业,由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负责清理管控。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立即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相关单位,确保按要求落实到位。对不按要求落实减排措施的各类企业,一律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监管不力的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责任人,一律移交监察部门进行问责。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23日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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