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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环保督查即将到来 大批省市开展省级环保督查2017/11/21 [访问本页PC版]截至目前,山西省实际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109.5万户,超额完成任务。太原、阳泉、长治、晋城、临汾、晋中、吕梁、忻州等8个城市开展了“禁煤区”建设,其他城市严格按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要求加强煤质管控。全省淘汰建成区20吨/小时以下和县城建成区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4031台,淘汰“散乱污”企业6757家。 湖南:对市州启动综合督查,重点督查环境治理 11月10日,湖南省政府2017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综合督查动员培训大会在长沙召开。根据部署,省政府将派出7个督查组,从本月开始对14个市州及有关县市区开展实地督查。 会议提出,此次督查重点是各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包括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情况,全面完成今年1至10月经济社会主要量化指标情况,同时重点督查脱贫攻坚行动、生态环境治理、企业转型升级、深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建设等五个方面的工作。 江苏:治霾再出重拳,启动秋冬季节大气污染交叉互查 为了压制秋冬季节pm2.5浓度飙升,日前,江苏省环保厅组成12个检查组,启动全省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交叉互查,此次交叉互查将持续至2018年3月31日。 据了解,此次交叉互查主要是对“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取缔。对“小散乱污”企业,各设区市环保部门需及时提请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予以整顿取缔,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 为防止企业走过场,停产整治期限至少3个月 近日,环保部公开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表示一些企业不深刻汲取被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教训,在三十日的跟踪检查期限结束后,再次出现环境违法行为。为遏制此类行为,新《办法》中规定对无证排污、多次超标排污、逃避监管方式排污等情形停产整治的期限改为至少为三个月。 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停产整治措施: ①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 ②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④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⑤一年内因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被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又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 ⑥三十日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数据累计超标五日的。 ⑦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⑧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⑨被责令限制生产后仍然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 ⑩因突发事件造成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应当取得排放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证,才可以正常生产,而且应当注全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能超过控制指标,企业三十日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数据累计超标五日的或者一年内多次被警告处罚,可能会被强制停产治理3个月。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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