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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高之争:不要用“媒体判决”去替代法院判决

陶瓷信息报  2017/12/18  [访问本页PC版]

    而就大理石瓷砖命名是否侵权的问题,双方都认为,仿自然大理石的纹理,不存在仿冒侵权的问题。石材行业的代表李海军先生也很诚恳地表示,叫什么名字不应该构成侵权。

    不过,这份在今年7月6日才创刊的石材行业媒体,却在报道上犯了个失实的错误,代替法院判决,堂而皇之地提出了“大理石瓷砖”被禁用的结论,让人大跌眼镜。

    企业之间出于竞争的需要,在营销宣传上,采取对比优势的策略来抑人扬已,这是属于商业伦理范畴,自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进行规范。

    作为一个媒体,应该是理性的建设者,去推动行业互动与合作,而不是一个制造事端的造谣者,加深隔阂,撕裂行业之间的关系。石材和陶瓷之间,并非只有替代与反替代的关系,跨界合作,相互学习,更能让双方受益。而且,当前更重要的事情是,针对两大行业相互指责的辐射假说,媒体更有责任去进行消毒处理,还给消费者一个真相。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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