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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明天起企业排污权要需买排污指标

陶卫网  2017/3/31  [访问本页PC版]

    江西:先试点再逐步推行

    《江西省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实施办法》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试点期间,江西省在全省造纸、印染行业排污单位开展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在全省火电、钢铁、水泥行业排污单位开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根据试点进展情况,适时增补其他污染物,并逐步向全省其他行业或领域拓展。新增排污权采取市场公开出让方式出让排污权。

    排污权有效期原则上最长为5年。有效期满后,排污单位需要延续排污权的,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新核定的排污权,继续缴纳排污权使用费。

    排污单位通过市场公开出让方式购买政府出让排污权的,应当一次性缴清款项,或者按照排污权交易合同的约定缴款。缴纳排污权使用费金额较大、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排污单位,可在排污权有效期内分次缴纳,首次缴纳款不得低于应缴总额的40%。对现有排污单位取得排污权,考虑其承受能力,经省政府批准,在试点初期可暂免缴纳排污权使用费。现有排污单位将无偿取得的排污权进行转让、抵押的,应当按规定的征收标准补缴转让、抵押排污权的使用费。

    湖南:污染物排放价格有调整

    2015年1月1日起,湖南省在全省范围内的所有工业企业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2016年8月29日,湖南省发改委官网公开发布《关于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和交易政府指导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了主要污染物使用和交易等规则。《通知》发布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标准表和排污权交易政府指导价格。其中,排污权交易中化学需氧量的政府指导价为2万元/吨、氨氮为4万元/吨、二氧化硫为1.5万元/吨、氮氧化物为2.5万元/吨,铅为500元/千克、镉为600元/千克、砷为500元/千克。

    陕西:2018年全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管理

    《陕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 全省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均应通过排污权交易有偿取得排污权。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火电行业(含其他行业自备电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管理。2018年1月1日起,在全省所有排污单位全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管理。通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获得的初始排污权指标有效期限为5年。排污权指标闲置超过1年,排污单位应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环保部门申报。闲置期超过3年,由环保部门无偿收回或强制回购。凡被列入县级以上重点污染整治区域、环保信用不良、实施挂牌督办的企业,完成整改前不得参加交易。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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