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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扣156箱、1000余个假冒产品······近两月马可波罗、大将军等企业严打“李鬼“2017/8/28 [访问本页PC版]商标申请人的主观意图以及实际混淆的证据可以作为判断混淆可能性的参考因素。 《规定》还在第十三条中明确,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如下因素,以认定诉争商标的使用是否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其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从而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引证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程度。商标标志是否足够近似。指定使用的商品情况。相关公众的重合程度及注意程度。与引证商标近似的标志被其他市场主体合法使用的情况或者其他相关因素。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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