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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今天起多省水泥停产!超6亿吨产能停4个月!2020/12/1 [访问本页PC版]6.具备承担协同处置、居民供暖、保障重点工程任务生产线的企业,须将相关资质文件报省协会备案,承担保障重点工程的生产线还须报地级市以上(含)政府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差异化错峰停窑,否则在采暖季期间应执行错峰停窑105天。 非采暖季错峰生产 非采暖季错峰生产时间:2021年3月16日-2021年11月14日。 错峰生产范围:全省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 错峰生产目标及要求 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总天数不少于55天。 具体要求如下: 1.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于4月26日至4月30日、6月26日至7月5日、8月1日至8月10日、9月21日至9月30日、10月27日至10月31日五个时间段集中错峰停窑,共计40天。 2.其它时间段根据政府环保管控要求或企业检修错峰停窑15天。 3.承担协同处置、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居民供暧任务的生产线也应按上述时间要求进行错峰停窑。 4,拥有多条生产线的企业,所有生产线必须按上述时间要求同时进行错峰停窑,不得相互置换停窑天数。 5.非釆暖季错峰停窑天数不抵消釆暖季期间承担协同处置、居民供暖、保障重点工程项目任务生产线应补齐的停窑时间。 错峰生产保障措施要求对违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措施,如约谈、行业通报、媒体曝光、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停产、将错峰生产纳入企业化验室评级、排污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管理等。 河北省协会组织与山东、河南、山西、内蒙等周边省份协会对接晋冀鲁豫蒙五省2020-2021年错峰生产计划,形成区域联动错峰计划。各阶段错峰生产执行过程中,加强与周边省份协会的沟通,保障错峰效果。 山东 日前,山东省水泥协会发布《山东水泥企业2020-2021年采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时间: 4个月(2020年12月1日-2021年3月31日)。 (2019年11月15日0:00-2020年11月30日24:00期间,未完成错峰生产160天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于2020年12月1日前严格落实补停计划以补足错峰生产时间;因积极落实采暖季错峰生产、其他时期错峰生产及各市县(市、区)组织的重污染天气限产减排任务,错峰生产总时间超过160天的企业,可按照实际超出天数经企业申请、协会核准后于2021年3月份提前恢复生产进行抵冲。) 实施对象: 山东水泥企业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含特种水泥熟料生产线,含建通窑和依据法律法规或经地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害废弃物等特殊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下同)。 错峰生产期间,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环境部门因重污染天气组织水泥粉磨站、特种水泥熟料生产线、承担特殊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采取限产减排措施的,按照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环境部门的文件执行。 甘肃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印发《2020-2021年度甘肃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市州按照全省大气污染“冬防”工作部署要求,全面组织实施水泥错峰生产工作,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原则上按计划停产90天。范围为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方案》提出两条基本原则。一是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市州按照全省大气污染“冬防”工作部署要求,全面组织实施水泥错峰生产工作,工信、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推进、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是结合实际合理错峰。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应按计划保证停产天数,对位于城市建成区及近郊、节能减排任务较重的市州,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计划不得调整;对利用电石渣生产、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及危废、不采暖地区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可降低负荷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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