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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人员注意!广东印发指引,提出这些防控要求

  2020/3/11  [访问本页PC版]

    【 www.FsTaoci.Com 】如何严防疫情向境外输出?广东发文了!10日,广东印发《赴境外人员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提出五项主要措施,确保我省居民出境旅行安全顺利。

    根据有关疫情严重国家情况

    对出境人员审慎安排

    《指引》适用于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广东省各类因私出境如商务、劳务、留学、旅行、探亲等事宜的人员及派遣和用人单位。广东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高校)和国企人员因公出访按照省有关规定办理。

    《指引》要求,要加强健康把关及申报。派遣、用人单位应注意对赴境外人员进行严格的健康把关,并对其家庭成员健康情况进行必要调查。如有发热、干咳或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等情况,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确保其健康后才能安排出境。要根据有关疫情严重国家的情况,对出境人员作出审慎安排。

    我省赴境外人员在出境前,要详细了解往访目的国家和地区有关新冠肺炎疫情状况及涉及外国人,尤其是来自中国的人员的防控政策措施。密切留意我国和广东省有关部门,对在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有旅行史、居住史的入境人员相关管理措施,避免因出入境管理问题,影响行程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赴境外人员在出境时,要主动配合有关管理部门的疫情防控、安全检查工作。入境时如实申报本人健康等相关信息,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出境人员及家庭成员

    要进行健康风险评估

    《指引》要求,各派遣、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务院规定,对国内赴境外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进行健康风险评估。结合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如本人或家庭成员在近14天内,有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或其他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需如实及时报告派遣和用人单位、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社区,并严格按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待确认身体健康后再安排出境事宜。如本人或家庭成员在近14天内,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需及早就医排查,待明确排除新冠肺炎可能性且症状完全消失后,再安排出境。

    我省派遣、用人单位和公民个人,要及时掌握有关国家疫情防控政策变化,慎重安排人员出访和安排境外自由行等行程。赴境外人员在出境前须提前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的“出入境信息一键通”程序,或登录往访国家政府和我驻当地使领馆网站,及时查阅了解有关当地政府疫情通报,尤其是针对外国人的最新限制性措施,避免因不了解对我公民采取的防控措施,导致我人员入境时被拒绝入境原机遣返或入境后即时被采取强制隔离等限制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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