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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布《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七项地方标准2020/6/7 [访问本页PC版]【 www.FsTaoci.Com 】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6月3日召开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题新闻发布会透露,为加快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河南省生态环境厅针对重点行业研究制定了河南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7项地方标准,并于2020年6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 据介绍,上述7个标准规定了河南省钢铁、水泥、焦化、铝工业、印刷等工业企业,涂装工序及工业炉窑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和监督管理等要求。标准明确适用于现有企业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其中,《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覆盖了水泥工业从矿山开采到成品水泥的全部生产领域,包括水泥制造企业(含独立粉磨站)、水泥原料矿山、散装水泥中转站、水泥制品企业,规定了生产设施污染物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限值,提出了监测及监督管理要求。所有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不高于10mg/m3。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35mg/m3和100mg/m3。独立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0mg/m3和150mg/m3。对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在排放限值基础上增加了脱硫脱硝系统氨逃逸排放浓度不高于8mg/m3控制指标。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应污染控制规定。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实施以来,对削减河南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促进工业炉窑技术装备水平和污染治理水平的提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近年来环境管理需求和大气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河南省现行工业炉窑排放标准已滞后于工业炉窑工艺装备、污染治理技术现状和环境管理要求。此次修订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严了部分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修改了部分类型工业炉窑基准氧含量,增加了工业炉窑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标准规定了有色金属、耐火材料、刚玉、石灰、碳素、铸造等10个重点行业工业炉窑废气中颗粒物浓度不高于10mg/m3,其他行业不高于30mg/m3。碳素工业煅烧炉、焙烧炉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不高于35mg/m3,有色金属工业冶炼炉、焙烧炉及压延加工熔化炉,耐火材料工业干燥及烧成窑,陶粒工业、墙板工业干燥及焙烧窑,石灰制造工业石灰窑等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不高于50mg/m3,玻璃制品工业、矿物棉工业玻璃熔炉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不高于100mg/m3。有色金属工业冶炼炉、焙烧炉,耐火材料工业干燥及烧成窑,陶粒工业干燥及焙烧窑,石灰制造工业石灰窑,碳素工业煅烧炉、焙烧炉等工业窑炉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不高于100mg/m3。该标准还增加了氨污染物逃逸控制指标,采用氨法脱硫脱硝的炉窑氨逃逸浓度不高于8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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