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海力争在工业领域培育营业收入超千亿元企业1~2家2020/9/30 [访问本页PC版]【 www.FsTaoci.Com 】昨日,南海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佛山市南海区关于实施“十百千”工业企业培育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谭国洪详细解读了《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到2023年底,力争在工业领域培育营业收入超千亿元企业1~2家,超百亿元龙头企业10家以上,超十亿元骨干企业100家以上,超一亿元成长性企业1000家以上。为实现上述目标,南海区配套提出了10条“干货”奖补措施。 培育企业可获奖励和贴息 《意见》鼓励企业通过增资扩产、并购重组、建立总部企业等形式,迅速成长壮大。南海区委常委、副区长蔡汉全透露,该计划三年预计投入奖补资金10亿元左右。对于年营业收入达到要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到8000万元的奖励。培育企业对非关联和关联的企业实施并购重组的,分别最高给予新增净资产5%和1%的资助。对于培育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且培育期开始以来年营业收入都是持续递增的,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昨日,南海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佛山市南海区关于实施“十百千”工业企业培育计划的意见》 《意见》提出,给予融资利息不高于30%的贴息,以降低培育企业的融资成本。优先将培育企业纳入“南海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扶持范围,最高可获1000万元融资风险补偿项目。如融资项目发生损失,由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承担本金实际损失的30%。企业按时还本付息后,可享受20%贴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扩大“南海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规模至6亿元。计划实施期内,对培育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增资扩产的,按融资金额的2%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不高于100万元。 放宽用地条件支持增资扩产 企业用地的限定标准是商业投资的重要考量。《意见》明确培育企业因增资扩产需要在南海区内购地建厂的,可以不受地域、面积及现用地方式的限制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在区内跨镇、镇内跨地段供应工业(仓储)用地,出让地价可以优惠至基准地价。培育企业租用国有工业(仓储)用地投资生产的,可以将租赁性质转为协议出让。 培育企业的拆除重建“工改工”项目且面积达30亩以上的,完成工程验收后,在享受南海“三旧”改造和村级工业园改造政策补助的基础上,再增加补助10万元/亩。拆除重建时需提高容积率的,免收增容地价。工程验收合格并符合产权分割条件的,分割单元面积可低至300平方米,分割比例可以达到厂房总建筑面积的85%。 |
![]() |
相近最新资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