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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汝阳县谒诚欢迎社会各界到汝阳投资兴业2009/7/1 [访问本页PC版]【康战渠(015937906116)】 (二十二)规模特别大的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可在本优惠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优惠,具体优惠幅度可另行商谈。 六、对来汝投资兴办企业资金奖励(财税奖励、用地奖励)的执行事宜,首先安排用地资金奖励,其次安排财税资金奖励。 七、本优惠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优惠办法由汝阳县招商局负责解释。 九、优惠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此前文件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在执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政策执行。 联系人:康战渠 联系电话:0379--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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