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新举措2007/12/12 [访问本页PC版]【 www.FsTaoci.Com 】经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我省于9月1日实行的申报出口退(免)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无纸化核销的试行将简化退税环节,加快数据传送频率,提高数据准确性,大大缩短企业的退税周期,降低企业的退税成本。 优化税收服务的创新举措 据介绍,此次无纸化核销的试点推广是省国税局改进服务手段、优化税收服务、密切征纳关系的一项创新举措。实行出口收汇核销单无纸化,外汇管理部门不再出具加盖“出口收汇已核销章”印戳的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或《出口收汇核销清单》。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再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或《出口收汇核销清单》。省国税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之间通过核销单电子信息的双向加密传输,双向比对,来保证出口核销数据的及时性、安全性和准确性。对企业而言,一是退税环节简化了,不再需要携带大量沉重的纸质核销单在两局之间来回奔波二是退税频率加快了,退税数据传输频率加快,数据的准确率和有效性增强使退税周期得以缩短三是退税成本降低了,电子数据网上加密传输降低了企业在人力和物力上的消耗。 日前,萧山国税局进出口管理三科的税务干部走访了该区一家大型外贸公司杭州市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就新的免于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政策实施后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得到了该公司的认同和好评。公司负责人反映:“新政策实施后,大大减少了我们企业办税员的工作量,不需要每个月都把纸质单据整理一遍,也不用再特地跑到税务机关去交资料,从时间和程序上来讲,都更方便快捷了,而国税局减少了审核环节,办理出口退免税的进度也加快了,这对我们企业来说是很实际的好处,同时相对以前的纸质报送,现在的电子数据传输方式也更安全可靠,不容易出错,企业非常欢迎这样切实惠民的新政策。” 无纸化核销试点进展顺利 为确保此次无纸化核销试点顺利进行,省国税局进出口处与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通过调研,拟订出适合本省实际情况的《出口核销退税数据安全认证和传输管理办法(暂行)》,并根据数据传输的要求,升级我省软、硬件程序配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8月3日正式发文同意我省省辖企业、杭州市所有出口企业实行试点,9月1日起(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日期为准),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可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主管税务机关应按国税函[2005]105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电子数据审核相关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 |
![]() |
相近最新资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