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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扣 市场营销的腐败之床

  2007/8/23  [访问本页PC版]

    杜绝“黑金”应从根源上和过程中系统地杜绝,或最大限度的扼杀这种腐败现象,我认为:

    第一,大卖场应端正和供应商、厂家的合作心态、双方应建立在一种透明、公开、公正的贸易合作关系上,而不是持强凌弱或高居一端的态度,这是减少“黑金”潜生的重要基础。

    第二,大卖场应对权要人员尤其是直对供应商的各种环切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建立各种防范、制约措施,目前几个大卖场都属于高速扩张期,经理人都是相互跳槽的,由于人的素质差次不齐,不少人并没有在一个企业长留的打算,很多人抱着捞一把就走的心态,所以在位时能收“黑金”就收,另外,大卖场的据展缺乏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各种利益机制听奖惩,而只是简单的销售经营业绩作为第一指标,所以无法从思想观念上对权要人员进行系统的企业文化教育和道德思想教育。

    第三,不少家电大卖场发现一些“黑金”劣迹很重的经理人给予开除,但基于对本企业的名声考虑,大都不愿对外“曝光”,所以导致这些人在一个家电大卖场被淘汰后,又能跳至另一个大卖场任职,重操“旧业”。

    因此,要真正杜绝或最大限度的减少“黑金”,必须是家电大卖场高层要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并认识到会影响整个公司和品牌形象的战略高度看,从思想上,从制度上,从效果上多管齐下。

    第四,供应厂商也要杜绝“黑金”行贿行为,意识到这是一种商业犯罪,后果严重的话将会触及法律,同时要认真做品牌,认真做产品,当你有好的品牌,有好的产品,在市场受欢迎,你就不必用“黑金”行贿。

    第五,要善于用媒体监督曝光的作用,对大卖场和供应厂商双方涉足“黑金”的曝光警示作用,发扬媒体的社会监督力量,让那些涉足“黑金”的双方声名狼藉。

    第六,大卖场、供应厂商的高层和双方监督部门要多种渠道的沟通,检举,揭发涉足“黑金”的人员,并可以严惩。只有做到这些,才有可能构建一个较洁廉的营销环境。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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