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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纳达税收体系和制度,企业投资税收指南2020/6/13 [访问本页PC版]【 www.FsTaoci.Com 】 一、税收体系和制度 格林纳达目前的税收体系由直接税和间接税构成,实行属地税收管辖制度。直接税由所得税和财产税构成,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财产税。间接税,如进口税、一般消费税,对从事国际贸易和消费的货物和服务进行征收。间接税占总收入的60%以上。现行间接税(如一般消费税)以多种费率征收,以体现消费者不同的责任。 格林纳达税法规定:企业在国家税务局注册登记时可以自主选择财务年度(每年的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在选定的财务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内进行申报和缴纳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建筑企业每月不需要申报任何税,只是在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根据格林纳达税务局提供的申报表进行申报并缴纳。服务业(宾馆等)报税时间:次月的21号之前根据申报表申报上月的“普通消费税”并缴纳,财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根据格林纳达国家税务局提供的申报表进行申报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并缴纳。 二、主要税赋和税率 格林纳达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公司所得税】按公司年净利润的30%缴纳。但如企业获得批准,可获减免。 【个人所得税】年收入超过6万东加元的独资业主、自由职业者和雇员,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30%。 【财产税】根据购置土地及建筑物的不同用途,按财产市场评估价,征以0.1%-0.5%不同税率的财产税,其中农业用地及地面建筑物在获得批准后可以享受免税。 【财产转移税】土地进行销售或转移,销售额2万东加元以上的部分,格林纳达公民按5%,非公民按10%的税率交纳。 【一般消费税(gct)】凡进口货物或服务,或出售货物或服务均须缴纳消费税。税率有以下几类:当地制造业、长途电话,10%。宾馆、餐馆,8%。其他服务,5%。进口货物,25%,按货物的cif价加get总额计征一般消费税。来自加勒比共同体的进口货物,只按cif征收一般消费税。另规定部分商品或服务以及gidc审核批准项目和政府指定项目,免消费税或给予零税率。 【印花税】年总收入超过11112美元以上的部分,课以0.25%-0.5%不等的税率。 除上述主要税种外,格林纳达还征收国家保险金、国家重建税、外国人土地拥有税、代扣税、机动车购置税、机票税、旅馆税、机场建设费等。 【增值税】从2010年2月1日起,格林纳达政府正式开征增值税(vat)。长期以来,格林纳达财政收入主要依赖于关税和国内消费税等,随着国际关系的改善和国际货物贸易关税税率逐渐降低的趋势,为保证稳定的财政收入,格林纳达政府自2009年开始对国家财政和税收体制进行了系列改革,开征增值税即为其中最重要的措施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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